娄烦县2023年小升初公办+民办入学办法

2023-07-11 17:11:55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入学,具体学区划分为:


(相关资料图)

娄烦县第二中学服务范围:静游镇中心校、娄烦镇中心校、杜交曲镇中心校所属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第二中学;县城北区(涧河以北)、县城南区(涧河以南)阳光西路以东片区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第二中学。娄烦县第二中学初一年级2个班设在娄烦中学,由娄烦中学统一管理。

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初中部服务范围: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初一年级2个航天实验班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生;剩余200个学位服务县城南区(涧河以南)阳光西路以西,八一路以东片区和大夫庄村(在底户)。

娄烦县尖山学校初中部服务范围:马家庄乡中心校、天池店乡中心校、米峪镇乡中心校、娄烦县尖山学校小学部所属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尖山学校初中部;娄烦县城小学毕业生也可根据尖山学校初中部学位空缺情况选报尖山学校。

2.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残疾儿童,可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若家长愿意,也可联系市里的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体局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4.属于本县户籍的外返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根据户籍和现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

5.凡跨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择校。

6.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7.入学安排:

7月10日—714日:乡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直接报名,县城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所在片区服务初中学校报名。本县户籍的外返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直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也可选择到县教体局进行现场报名。

7月15日—29日:县教体局与各初中学校整理数据进行信息比对。

8月8日—13日:县教体局根据县直初中空缺学位情况,安置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

8月23日:初中学校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初一新生均衡编班。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民办初中报名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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