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深户学位申请条件(公办+民办)

2023-10-19 05:44:05


(相关资料图)

非深户学位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一)年满6周岁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法定监护人须符合上述(二)(三)款规定。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