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人和外地人申请成都高新区公租房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是不同的!
(资料图)
公租房是指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所属部门及成都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持有,位于成都高新南区及成都高新西区,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企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应为有集体合租公租房需求的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及成都高新区范围内机关、学校、医院等。用人单位为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工商税收关系应在成都高新区内。
2.申请成都高新南区公租房的,单位注册地需在成都高新南区;申请成都高新西区公租房的,单位注册地需在成都高新西区。
3.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职工入住时处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
4.已婚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单身个人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5.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11+2”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6.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7.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户籍居民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成都高新区户籍。申请成都高新南区公租房的,户籍需在成都高新南区;申请高新西区公租房的,户籍需在成都高新西区。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成都高新区户籍的,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2.已婚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单身个人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11+2”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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