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申报指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Part.1
支持内容
对参加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项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
Part.2
支持范围
1.项目所属单位工商、税收关系在青白江区;
2.获得由国家部委(含国家部委直属单位)主办的国内知名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的区内项目,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区内项目,在获奖后一年内申报;
3.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且申报时经营状况良好;
4.已入选我区相关人才计划项目的项目(企业)不得以同一项目、同一企业重复申报。
Part.3
支持标准
1.在区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2.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其所获上级奖励资金的10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奖励,按最高资助额度给予支持,不重复享受。
Part.4
申报时间
每年7月1日—7月31日集中申报。
Part.5
负责单位及电话
申报窗口:区人社局创业服务科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方式:028-836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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