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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6日9:00—2023年2月28日17:00期间进行申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1、承租非国有房屋,登记注册及税收关系在高新区(注册登记机关为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但注册地在高新区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且实际经营门店或办公场所位于成都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发布通告确认的封控(含临时管控)区内,因封控(含临时管控)临时停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起,且封管控起止时间不完全位于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内,即2022年9月1日18:00至2022年9月18日24:00内)。
2、在项目申报前已恢复正常经营且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符合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基本原则(被“成都信用”公众网列入黑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予支持)。
关键词: 成都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