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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服务期如何终止?
答:根据《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服务单位各项制度,不适合继续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终止其“三支一扶”服务资格。
“三支一扶”人员本人申请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15日(支教人员应提前30日)向服务单位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服务单位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离开服务岗位前,应当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服务期间是否可调整服务单位和工作岗位?
答:“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予以调整。调整时,应做好相关的备案工作。
关键词: 三支一扶 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