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实习补贴。由新都区重点产业链企业吸纳高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进行实习,实习生在实习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实习结束当日到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落款日期止)在原实习企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的,按照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每个自然年度内每个企业的同一实习生,最多可以享受6个月的补贴。
申请实习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申请补贴企业须在签订实习协议时已入选新都区重点产业链企业目录,实习生为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新来企业实习,且实习生在实习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实习结束当日到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落款日期止)在原实习企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上班。
(二)实习生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三)实习时长应满足最低实习期限,即:暑假期间,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实习6周及以上,每周连续工作5天,其中请假总天数不超过3天;寒假期间,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实习4周及以上,每周连续工作5天,其中请假总天数不超过2天;非寒暑假期间,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实习2个月,每周连续工作5天,其中请假总天数不超过4天。实习期限不得累计计算,一个申报年度内,多家企业不能以同一实习生名义申报补贴或一家企业不能以同一实习生名义多次申报补贴。
(四)申请企业须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保险,且在申请时已经足额支付了实习生实习补贴。
申请实习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新都区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3份;
(二)实习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学籍信息证明各1份。学生学籍信息证明包括学信网学籍证明、在校证明等,择一提供证明材料即可,证明材料应清晰显示院校名字、在校时间,并盖有相应部门公章或可显示来源于官方网站信息。
(三)企业已经为实习生足额发放补贴银行流水证明与对应实习考勤记录1份(加盖企业鲜章)。其中,实习补贴发放银行流水证明应盖有相应银行业务章(或电子章),明确显示补贴发放企业、发放时间、发放金额及发放对象等,并与申报信息相对应。
(四)企业的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申请流程
实习补贴实施集中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申请补贴企业填写《成都市新都区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3份(见附件),并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集中报送申请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材料报送时限:以实习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签订合同时间(正式劳动合同落款日期)在每年7月1日(含7月1日)至12月1日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当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签订合同时间(正式劳动合同落款日期)在每年12月1日(包含12月1日)至次年7月1日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次年7月1日至7月15日(2023年7月申报的含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初审。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初审实习补贴材料,将初审通过材料移交团区委复审。
(三)复审。团区委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复审实习补贴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补贴企业及拟发放明细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五)公示。复审通过的,团区委通过新都区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团区委将补贴资金划入企业账户。
咨询电话
实习补贴
团区委综合部 028-8397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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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
关键词: 成都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