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拒不录入“成都市智慧工地管理系统”人员信息;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拒不录入“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
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网上投诉
投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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