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2022天津投靠落户政策(夫妻+子女+父母)

2022-12-28 17:11:22

>>>夫妻投靠落户天津

(一)受理条件


(相关资料图)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二)办理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三)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以及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2、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排除。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天津

(一)受理条件

从2023年起,天津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的落户政策。此次调整全面取消了外地无子女的限制,放宽至在津有成年子女即可申报。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 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其成年子女为天津市常住户口,且在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

(二)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

3.能够证明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

4.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天津

(一)受理条件

1、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

2、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3、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

(二)办理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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