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法律问题分析

2022-03-14 17:53:53

摘要:我国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制度作了规定,主要是通过对具有离婚意向的夫妻设置冷静时间限制来让其更好地审视其婚姻关系,避免因为冲动而导致家庭婚姻的破裂。本文重点对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法律问题展开研究。

关键词:《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法律问题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从2003年到2020年,国内离婚率已经连续18年上涨。尤其在年轻夫妻中常见的“闪婚闪离”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年轻夫妻结婚1小时闪离”等事件更是直接冲上热搜。为了能够减少冲动离婚事件,维护家庭婚姻关系,我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该项制度的实施是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冲动离婚等状况的。

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定义

我国《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的 相关内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制度最重要的价值是在充分尊重夫妻双上离婚自由的原则的基础上,给夫妻双方一定的思考和慎重做决定的时间,以此来避免双方因为一时冲动而草率地离婚状况的发生。给予双方来思考和明确其离婚意愿是否是完全确定的。

二、国外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发展历程

(一)离婚冷静期在国外的发展历程

英法等发达国家为了更好地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很早就提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最早是法国的民法典规定将离婚诉讼官司中的考虑期设置为三个月;英国的法律制度则将离婚中的考虑期设置为九个月;加拿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完全破裂后要设置一年的分居才能正式申请离婚。此外,亚洲的日韩等国家也有关于“离婚考虑期”的规定设置。

(二)我国法律制度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发展历程

我国于1994年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离婚设置了为期一个月的审查期,主要是对离婚申请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的规定时间。客观上能够将起视作是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开端。该条例于2003年被废止。从2001年以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呈持续上扬的态势,调查发现,不少离婚案件都是冲动型离婚。为了防治这一状况的发生,我国开始在各地推进离婚冷静期试验,2012年,浙江省慈溪市民政局首先对离婚冷静期展开试验,试推行“预约离婚”,当事人在预约离婚后一周,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一离婚冷静期试验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当地当月的离婚率降幅达到47%。此外,全国其他地方也开始推行离婚冷静期试验。2020年,我国《民法典》正是确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三、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法律思考

(一)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否适用于诉讼离婚

在推动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草案征集中,有学者也提出针对诉讼离婚,也应该同样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但是关于这一观点的争议点在于民事诉讼离婚案件是需要经过法院调解的,如法院判定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则离婚调解无效,判定双方准予离婚。离婚诉讼的调解审判过程即是一个让双方进行反省和思考的过程,其实质与离婚冷静期的意义是相同的,诉讼调解是能够有效防止冲动离婚的发生的。此外,离婚诉讼的诉讼程序一般也是3~6个月,这个时间已经足够离婚双方进行反省。笔者也认为诉讼离婚是不需要再叠加应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否与离婚自由原则相冲突

有部分学者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是一种借助外力来干预当事人的离婚意愿的行为,其与离婚自由原则是相冲突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其实质是为了能够防止当事人冲动离婚,如若当事人的感情已经破裂且离婚意愿强烈,在离婚冷静期满之后,即可以申请离婚,这一制度并没有对离婚自由原则进行限制。

四、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法律建议

(一)加强对离婚冷静期时间期限的灵活设置

目前,我国民法典将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期限规定为30天,相对固定。当出现特殊状况时,该时间期限的实行是有一定问题的。据此,可以借鉴英美等国家,采取比较灵活的冷静期时间期限。例如可以对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当事人的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个月。根据不同的状况来设置较为灵活的离婚冷静期时间期限是比较人性化的。

(二)加强对例外状况的灵活处置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还应当加强对例外状况的综合考虑。即当家庭中出现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赌博和吸毒等严重危害其他家庭成员以及危害社会秩序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时,离婚冷静期制度则不再适用于这些例外状况。以此来加强对家庭关系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总的来看,离婚冷静期制度是符合当前我国整体发展形势的,该项制度的实行也的确对降低离婚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内容来看,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未来,还需要持续加强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和优化,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作者:许远征)

参考文献:

[1]邵唯依,向永胜.离婚冷静期立法与执法争议的思辨与探究[J].法制与社会.2021(14)

[2]龙娅妮.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中的困境与破解[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21(02)

关键词: 诉讼离婚 离婚自由 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