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在新都居住就业的区外户籍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下简称“申请人”),适用本细则。分别指:在我区的居住证持有人和
扫码分享至朋友圈
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民申办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